贞丰县兴旺加油站(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EPC)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贞丰县发布时间:2025-12-0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贞丰县兴旺加油站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贞丰县珉谷街道大碑社区
  • 规模: 项目总用地6393.90㎡(约9.60亩),总建设面积为2017.00㎡,其中:新建站房1152.00㎡,罩棚386.00㎡,智能换电房262.00㎡,汽车服务中心217.00㎡,自动洗车棚一套,汽、柴油罐,大车充电车位11个,道路,场地硬化,挡土墙,土石方,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消防工程等及配套设备购置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珉谷街道大碑社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6393.90㎡(约9.60亩),总建设面积为2017.00㎡,其中:新建站房1152.00㎡,罩棚386.00㎡,智能换电房262.00㎡,汽车服务中心217.00㎡,自动洗车棚一套,汽、柴油罐,大车充电车位11个,道路,场地硬化,挡土墙,土石方,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消防工程等及配套设备购置 ; 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包含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施工(包含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装修、调试、试运行、交工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维修等相关全部内容,负责配合业主通过住建、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或相关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配合业主通过消防、施工、运行、调试等专项审查及相关验收;并配合业主完成本项目内其他专项审查和验收等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贞丰县清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贞丰县兴旺加油站(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EPC)招标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5202500053Y001001

标段(包)名称:贞丰县兴旺加油站(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贞丰县清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25-12-02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贞丰县金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总 分: 97.05 报价: 设计部分以下浮50%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下浮1%作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吴承熹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201406655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尚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9.17 报价: 设计部分以下浮50%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下浮1%作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李恩全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川2512013201919005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新南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8.93 报价: 设计部分以下浮50%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 施工部分以下浮1%作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李文明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201301168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 2025-12-03至2025-12-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间,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应请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或代理结构答复不满意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贞丰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投诉电话: 0859-6662101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