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民族文化园综合提升整治项目EPC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凯里市发布时间:2024-02-1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凯里市民族文化园综合提升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凯里市文化园
  • 规模: 铺设路面约9800m²(含井盖以及雨水篦子),标志标线1400m,道牙2800m,人行道3000m²,停车场提升改造4800m²及步道喷涂彩色油漆。清除原有乔木40株,挖取原有老苗14400m²,回填种植土6670.56m³,整理绿化用地14400m²,栽植乔木1249株,片植小苗5867m²,种植麦冬草2760m²,铺种马尼拉草皮5773m²,种植水生植物2000盆及新建花池及浇灌等配套设施。安装低压LED灯带12820m,铜芯电缆线33000m,线路套管30300m,网络摄像机15套及相关配套设施。鼓楼、风雨长廊喷涮油漆6100m²,拆除更换新型小青瓦及翻修屋面1130m²,木栈道翻修185.9m
  • 范围: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提供施工图相应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每月不少于一周的驻现场服务,全过程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与后期服务等;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等;(2)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责任缺陷期等(包含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调试、试压、竣工资料提交、竣工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并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的全过程服务)。(3)设备材料: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设备和材料供应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中天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52260120240000FI001001凯里市民族文化园综合提升整治项目EPC招标 已于 2024年02月19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凯里市正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报价: 施工部分:按贵州省2016定额进行取费,执行现行调差文件下浮8%(主材不下浮,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支付依据);设计:80000.00元
工期说明: 60日历天
质量: 设计: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服务期(工期): 60
项目负责人: 张艺才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5201615134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报价: 施工部分:按贵州省2016定额进行取费,执行现行调差文件下浮8%(主材不下浮,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支付依据);设计:78600.00元
工期说明: 60日历天
质量: 设计: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服务期(工期): 60
项目负责人: 杨宇东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7201914864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海百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报价: 施工部分:按贵州省2016定额进行取费,执行现行调差文件下浮8%(主材不下浮,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支付依据);设计:79600.00元
工期说明: 60日历天
质量: 设计: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服务期(工期): 60
项目负责人: 周昌磊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1141522210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2月20日 2024年02月22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贵州中天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4855914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钟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32993696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凯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凯里市宁波路房产大楼 0855-8060876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