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西泌河白水水库至茶源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普安县西泌河白水水库至茶源段工程
- 项目地址: 普安县茶源街道
- 规模: 治理长度1.20km,其中新建防洪堤总长1.6km,堤防采用格宾石笼防洪堤,河道疏浚0.22km
- 范围: 建设地点:普安县茶源街道 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长度1.20km,其中新建防洪堤总长1.6km,堤防采用格宾石笼防洪堤,河道疏浚0.22km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技术要求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项目详情
贵州尚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普安县惠民生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普安县西泌河白水水库至茶源段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3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320240001BK001001
标段(包)名称:普安县西泌河白水水库至茶源段工程
招标代理:贵州尚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普安县惠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03-07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宏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94.34 | 报价: | 4526303.87 |
| 质 量 要 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许超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工 期(天): | 240 | 资格能力条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建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84.23 | 报价: | 4632955.33 |
| 质 量 要 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杨梦君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工 期(天): | 240 | 资格能力条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仟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83.93 | 报价: | 4632057.74 |
| 质 量 要 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李兰君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工 期(天): | 240 | 资格能力条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公 示 期: 2024-03-08至2024-03-1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普安县水务局
投诉电话: 0859-7232026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