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EPC)(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塘县发布时间:2026-01-2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塘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金盆街道
  • 规模: 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331个,共计4150个充电口。其中,10路充电站247个,充电端口2470个;20路充电站84个,充电端口1680个,对500㎡运营中心进行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换电柜、充电宝等附属设施
  • 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包括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初设评估、施工图审查及评估审查费用。(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至质保期满期间设计的后续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项目详情

黔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平塘县玉水顺源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平塘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6年01月20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72025000617001001
标段(包)名称: 平塘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代理: 黔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平塘县玉水顺源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鑫汇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92.6分 报价: 工程设计费用优惠下浮: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及>(2002修订本)取费后优惠下浮20%;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最终工程造价以审定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优惠下浮1%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国鑫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08200933048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东阳市天昊建设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总 分: 88.76分 报价: 工程设计费用优惠下浮: 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取费后优惠下浮 20 %;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 按最终工程造价以审定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优惠下浮 1%;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张少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浙233201320231162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7.96分 报价: 工程设计费用优惠下浮:20%;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1%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陈操乾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20143060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平塘县玉水顺源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585368728
招标代理机构:黔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20861667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平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投诉电话: 0854-7231933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