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泉市发布时间:2025-10-2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福泉市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陆坪镇罗坳村
  • 规模: 本批次项目总建设规模约30.6029公顷(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
  • 范围: 本批次项目总建设规模约30.6029公顷(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包含工作内容为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由前期技术服务和后期技术服务两部分组成。前期技术服务工作包括:项目范围选址、立项阶段备案(含举证、影像拍摄)、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后期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竣工测量、新增耕地核定、在线备案、补充耕地外业举证。本批次项目包含子项目有:(1)福泉市牛场镇水源村马场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福泉市陆坪镇罗坳村小乱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福泉市龙昌镇云雾村城东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进度分别签定子项目合同

项目详情

贵州元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泉市自然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的委托,对 福泉市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批) 进行招标,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0220250004TU001001
标段(包)名称: 福泉市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理: 贵州元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福泉市自然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数智乡村(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总 分: 91.75分 报价: 前期技术服务费用投标报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文)取费标准计取下浮:0.2%;后期技术服务费投标报价1498元每亩;施工工程费投标报价以本项目施工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0.2%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张良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渝2502024202503176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单位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安禾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耘基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6.88分 报价: 前期技术服务费用投标报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 号文)取费标准计取下浮:1%;后期技术服务费投标报价1493元每亩 ; 施工工程费投标报价以本项目施工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1%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尚梅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701143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单位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蒲设计院有限公司、贵州华融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5.65分 报价: 前期技术服务费用投标报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 号文)取费标准计取下浮:0.8%;后期技术服务费投标报价1495元每亩 ; 施工工程费投标报价以本项目施工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0.8%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曾书明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201413889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单位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福泉市自然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1366854549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元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8589976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福泉市自然资源局
投诉电话: 0854-2222813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