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下五屯片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兴义市下五屯片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义市下五屯街道
- 规模: 项目涉及嘉禾路、环北大道、鸡场街、平桥路、文化路(新屯学校第二校区至金峰路段)、金峰路、峰林大道延伸段等
- 范围: 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从项目所有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并提供整套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包含土建、安装、配套设施、造价等)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项目详情
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兴义市下五屯片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3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120240001CZ001001
标段(包)名称:兴义市下五屯片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代理: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03-26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兴义市同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93.24 | 报价: | 设计服务费报价:伍拾玖万元整(小写)¥590000.00元。施工投标下浮率:愿意以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投标时的相关配套文件计价总价下浮8%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薛彬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12017201831953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联合体:兴义市同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娄山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70.64 | 报价: | 设计服务费报价:伍拾玖万元整(小写)¥590000.00元。施工投标下浮率:愿意以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投标时的相关配套文件计价总价下浮8%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刘涛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19202101000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联合体:贵州娄山建工工程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总 分: | 69.3 | 报价: | 设计服务费报价:伍拾玖万元整(小写)¥590000.00元。施工投标下浮率:愿意以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投标时的相关配套文件计价总价下浮8%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龚亮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18201901288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联合体: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
公 示 期: 2024-03-27至2024-04-0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3344308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