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锦屏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屏县发布时间:2023-10-2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贵州省锦屏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铜鼓镇
  • 规模: 项目区位于锦屏县铜鼓镇、大同乡和启蒙镇3个乡镇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20134亩,新建高标准面积为10051亩,改造提升高标准面积10083亩 ; 项目区位于锦屏县铜鼓镇、大同乡和启蒙镇3个乡镇,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20134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为10051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0083亩。2、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范围: 1)勘察部分:工程测量等全部相关技术服务工作;(2)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工作。(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和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E522600202300050C贵州省锦屏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于 2023年10月23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阜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凯龙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丙级、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1
报价说明: (1)勘察、设计部分:按工程审计确认后建安费 3% 计取。(2)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2022 版)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后下浮10%计取。
投标工期: 120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欧阳晖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06200802846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骏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丙级、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投标报价(元): 0.1
报价说明: (1)勘察、设计部分:按工程审计确认后建安费 3% 计取。(2)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2022 版)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后下浮 10%计取。
投标工期: 120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彭文明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141522387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丙级、水利行业专业丙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投标报价(元): 0.1
报价说明: (1)勘察、设计部分:按工程审计确认后建安费 3% 计取。(2)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2022 版)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后下浮10%计取。
投标工期: 120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张江金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5201606773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10月2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1598550431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新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5-8574887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锦屏县 0855-722181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