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6
中标价:
①设计以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费标准下浮50%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②施工以执行贵州省2016年版五部定额及相关计价调整配套文件的取费标准下浮0.4%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中标工期:
730日历天
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
李太英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
(职称)证号:
贵2522014201601357
联合体单位:
山东源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
期
至
2025
年
07
月
28
日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
七部委
第
11
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3835686)
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1808537408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85344807
2025
年
07
月
25
日
重要提示: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