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台江台盘乡村篮球文化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台江县发布时间:2026-01-20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黔东南州台江台盘乡村篮球文化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江县
  • 规模: 建设提升改造公厕4个共460㎡;新建公厕4个共500㎡;新建停车场面积16000平方米,400个停车位,配套汽车充电设施50套;改造游客服务中心700㎡,标识标牌配置等
  • 范围: 建设提升改造公厕4个共460平方米;新建公厕4个共5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面积16000平方米,400个停车位,配套汽车充电设施50套;改造游客服务中心700平方米,标识标牌配置200块等。(1)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2)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52263020250005YC001001黔东南州台江台盘乡村篮球文化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于 2026年01月19日13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评审得分: 94.32分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工程设计费:设计部分按照根据《2002 年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取费依据取费计价后下浮40%。(2)工程施工费:施工部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工 程)最终计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贵州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 定额》(2016年版)等五部定额计价不下浮。(3)工程承包总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
投标工期: 240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熊鸿松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 2019202034392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益万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乾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评审得分: 87.96分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工程设计费:设计部分按照根据《2002 年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取费依据取费计价后下浮40%。(2)工程施工费:施工部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工 程)最终计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贵州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 定额》(2016年版)等五部定额计价不下浮。(3)工程承包总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
投标工期: 240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杨昌俊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8201902486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牵头单位:贵州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 86.96分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工程设计费:设计部分按照根据《2002 年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取费依据取费计价后下浮40%。(2)工程施工费:施工部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工 程)最终计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贵州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 定额》(2016年版)等五部定额计价不下浮。(3)工程承包总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
投标工期: 240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曾庆洋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23202313023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1月21日 2026年01月23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212273209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景瑞尚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765590007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拱镇翁你东路10号 1331045085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备注说明: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