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村BA与传统村落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台江县发布时间:2024-09-1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台江县村BA与传统村落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拱街道登鲁村
  • 规模: 1.登鲁村:涉及基础设施提升、传统文化挖掘及保护传承、公共环境提升方面,如更新勾臂式垃圾箱25个;针对“国宝抱树”“身在故宫根在登鲁”“楠木王”等4处节点整治场地,修缮文化标识标牌,整治沿线相关步道约1600米,完善村寨内“三园”建设约600平方米等。2.红阳村:涉及基础设施提升、传统文化挖掘及保护传承、公共环境提升方面,如对村卫生室、2户农家小院进行风貌整治约300平方米,增加游憩设施;将闲置水碾房、旧粮仓等3处闲置建筑进行改造,设置文化墙,宣传展示红阳有关历史、特色文化、取得荣誉;村内“三园”建设3600平方米等。3.排扎村:涉及基础设施提升、传统文化挖掘及保护传承、公共环境提升方面,如完善消防水池4处,增加消防安全设备箱3处;对村寨中部1栋面积约200平方米传统建筑进行保护修缮;村内“三园”建设1500平方米等。4.阳芳村:涉及基础设施提升、公共环境提升方面,如对村口停车场生态化、景观化改造,面积约150平方米;整治公共环境卫生、路面地面、沟渠水塘等1200平方米等
  • 范围: 台江县村BA与传统村落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52263020240003Z0001001台江县村BA与传统村落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已于 2024年09月14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90.45分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按“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下浮4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五部定额》(2016版)和执行五部定额相关配套文件计价下浮0%。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何建海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8201920107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82.49分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按“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下浮4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五部定额》(2016版)和执行五部定额相关配套文件计价下浮0%。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莫俊华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07200806400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博钧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82.4分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按“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下浮4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五部定额》(2016版)和执行五部定额相关配套文件计价下浮0%。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王绍雄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4201503905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9月15日 2024年09月1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398529043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5-8516292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贵州省台江县行政中心县人大办公楼二楼 0855-5322924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