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平舟镇苗乡村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塘县发布时间:2024-08-1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平塘县平舟镇苗乡村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平舟镇苗乡村
  • 规模: 建设规模7.5496公顷,旱地提质改造为水田面积4.889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4.8896公顷。1、6°~15°旱改水区域:表土清理3.6010公顷;表土剥离回填10803.00m³梯田修筑3.6010公顷;土坎修筑(1.0米高)4425.60m田埂修筑5310.71m泡田翻耕(三次)10.8030公顷;浆砌石坎(1.0米高)100.00m。2、15°~20°旱改水区域:表土清理1.2887公顷;表土剥离回填3866.10m3梯田修筑1.2887公顷;土坎修筑(1.5米高)1235.92m田埂修筑1483.10m泡田翻耕(三次)3.8661公顷;浆砌石坎(1.5米高)20m。(二)、灌溉与排水工程:1、新建泵房(27m²)1座;新建100m³高位水池1座;镇墩(上水管)50座;新建上水管-01(dn100镀锌管)长1230m。2、新建农渠:新建农渠5条,总长2393m,其中新建农渠-1(0.3m*0.3m)长710m,新建农渠-2(0.3m*0.3m)长344m,新建农渠-3(0.3m*0.3m)长308m,新建农渠-4(0.3m*0.3m)长539m,新建农渠-5(0.3m*0.3m)长492m。3、新建管道:新建管道2条,总786m,其中新建主管-01(dn90PE100级管-1.6MPa)681m,新建主管-02(dn90PE100级管-1.6MPa)105m。4、新建涵管12座(预制涵管DN400,总长度43m)。(三)、田间道路工程:1、改建生产路:改建生产路1条,为改建生产路-01(宽2.0m)长2030m,设计标准为10cm厚碎石垫层、10cm厚C20砼路面。2、道路附属,新建错车道(生产路)9座,设计标准均为10cm厚碎石垫层、10cm厚C20砼路面。(四)、其他工程:新建标识碑1座,标识牌12块,土壤培肥4.8896公顷
  • 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贵州华信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平塘智然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平塘县平舟镇苗乡村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4年08月16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720240004GB001001
标段(包)名称: 平塘县平舟镇苗乡村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 贵州华信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平塘智然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塘县分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方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总 分: 96.26分 报价: 2441744.2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孙正威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251171892570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95.72分 报价: 2440512.41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石祥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7201808901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 分: 88.37分 报价: 2441812.71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候晓薇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川251201720180331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1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平塘智然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4479003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华信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2486201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平塘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电话: 15761698932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