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6分
中标价:
1.设备材料采购报价:设备、主要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其采购价格及采购过程需经过招标人和监理人认可,按照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合理价格后下浮21%。2.设计部分报价:按照国家《NB/T32030-2016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计价后下浮31%(含审查费)。3.施工部分报价:按照《NB/T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量概算定额》、《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计价定额和现行相关计价文件下浮42%。
中标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
1.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田茂忠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
(职称)证号:
贵 2522015201609777
联合体单位:
贵州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
期
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
七部委
第
11
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镇宁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851-36222307)
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85368566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95394868
2025
年
11
月
19
日
重要提示: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