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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水务局
的
E52262920230005H5沅江流域剑河县源江河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
已于
2023年11月21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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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米朗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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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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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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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77万元;施工部分: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执行。定额缺项的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计算方法计算,总价下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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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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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说明: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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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 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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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 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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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夏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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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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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117189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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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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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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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丰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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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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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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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77万元;施工部分: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执行。定额缺项的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计算方法计算,总价下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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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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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说明: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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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 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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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 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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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唐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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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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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320131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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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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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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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东弘建设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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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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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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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77万元;施工部分: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执行。定额缺项的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计算方法计算,总价下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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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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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说明: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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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 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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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 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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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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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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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816189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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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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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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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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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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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剑河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1808550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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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98555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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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剑河县
、
0855-5229926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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