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余庆县老旧小区余家巷、徐家院、金盆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遵义市余庆县老旧小区余家巷徐家院金盆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余庆县子营街道办
- 规模: 余家巷小区:共计改造240户:新建小区道路宽5米、长287.28米;安装DN500雨水排水管网长326.74米;安装DN500污水排水管网长309.40米;电缆排管376.2米,通讯线路400米;燃气管网1796米;弱电工程281.63米;安装路灯(250瓦10米高的单臂高压路灯/盏)18盏;修建盲道544米;小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道路554米;新建小区停车场1186平方米和小区绿化90平方米及消防设施11套等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余庆县子营街道办 2.2建设规模:余家巷小区:共计改造240户:新建小区道路宽5米、长287.28米;安装DN500雨水排水管网长326.74米;安装DN500污水排水管网长309.40米;电缆排管376.2米,通讯线路400米;燃气管网1796米;弱电工程281.63米;安装路灯(250瓦10米高的单臂高压路灯/盏)18盏;修建盲道544米;小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道路554米;新建小区停车场1186平方米和小区绿化90平方米及消防设施11套等配套基础设施 ;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遵义市余庆县老旧小区余家巷、徐家院、金盆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52032920250003U3001001) 已于 2025-08-25 13:3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16188125.16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65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周娜娜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20202219028
企业业绩: 余庆县西部新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水厂安置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余庆县殡仪馆集中餐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余庆县西部新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水厂安置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评分结果: 96.26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浩峰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 16191067.91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65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李双兵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4201533726
企业业绩: 道真县上坝乡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78.64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梦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 16175529.34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65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邓宇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2020213425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78.52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8-25 至 2025-08-28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8188121882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弘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3096770372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 余庆县 、联系电话 : 0851-2462191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