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浑塘河觉林村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余庆县发布时间:2024-03-18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余庆县浑塘河觉林村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
  • 规模: 治理河道3.595km(疏浚3.595km,并对两岸河堤进行护岸处理,护岸长度共5.927km,其中左岸2.966km,右岸2.961km,主要采用格宾石笼网重力式挡墙和大块石护脚(浆砌石迎水面不坐浆),新建人行交通桥9座,新建下河梯步7座 2.3合同估算价:1022.54万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 2.2建设规模:治理河道3.595km(疏浚3.595km,并对两岸河堤进行护岸处理,护岸长度共5.927km,其中左岸2.966km,右岸2.961km,主要采用格宾石笼网重力式挡墙和大块石护脚(浆砌石迎水面不坐浆),新建人行交通桥9座,新建下河梯步7座 2.3合同估算价:1022.54万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余庆县河道治理服务中心 余庆县浑塘河觉林村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E520329202400018Y001001) 已于 2024-03-15 13:3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播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8228754.31元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0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谯云飞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1420150297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2.74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启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8234208.82元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0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蒋权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0720120923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0.41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浩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8238546.89元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0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冉思进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15201615497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6.98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3-18 2024-03-21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余庆县河道治理服务中心 1598502555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君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851-27908188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余庆县水务局 (地址 余庆县子营街道办文峰路84号 、联系电话 0851-24704029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