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设计+施工)(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剑河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设计施工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贵州省黔东南剑河县内各乡镇
- 规模: 剑河县2025-2027年共实施充电站35个,建设229台标准桩(标准枪358台),总功率21480kW。其中,2025年充电站8个,98台标准桩(标准枪134台),功率8040kW;2026年充电站13个,64台标准桩(标准枪112台),功率6720kW;2027年充电站14个,67台标准桩(标准枪112台),功率6720kW
- 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服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内部配套设施的设计,以及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完善该项目的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承担本项目充电站建设所需设备、材料和配套生活设施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根据项目设计图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建设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养护修复工作
项目详情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 E52262920250005YG001001剑河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设计+施工)(三次) 已于 2025年12月23日13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正宇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风力发电)专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93.01分 |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取费后下浮61%;(2)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8%。 |
| 投标工期: 1095天 |
|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高凡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冀1132024202403042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万品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 |
| 评审得分: 75.36分 |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取费后下浮61%;(2)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8%。 |
| 投标工期: 1095天 |
|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鲍鹏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2022202302085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北桓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68.02分 |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取费后下浮61%;(2)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8%。 |
| 投标工期: 1095天 |
|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游力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鄂1422021202300405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27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385790973 |
| 招标代理机构: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595055892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8号行政中心三楼左 、 0855-5229926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