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余庆县发布时间:2023-10-1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余庆县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余庆县实验小学校园内
  • 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为1448.76平方米,主要为一栋四层楼食堂,总建筑面积2566.95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室外硬化铺装场地、绿化、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 2.3合同估算价:1055.91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余庆县实验小学校园内 2.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1448.76平方米,主要为一栋四层楼食堂,总建筑面积2566.95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室外硬化铺装场地、绿化、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 2.3合同估算价:1055.91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余庆县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 余庆县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二次)(E52032920230004LI001001) 已于 2023-10-13 10:0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凯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 6457015.57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7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华家庆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4201504385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启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6450172.99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7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李永美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黔25911121118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构皮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6460305.89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7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李余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黔252161731970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10-14 2023-10-18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 1807622620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18984947147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 、联系电话 0851-2462191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