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杨柳塘镇特色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施秉县杨柳塘镇特色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施秉县杨柳塘镇屯上村
- 规模: 1.新建食用菌初级生产车间1050㎡以上(一级搅拌罐、二级搅拌罐、震动过滤筛、螺旋提升机、三开口布料机、控制柜、高精度回旋窝口一体机、爬坡机、平面输送带、微压灭菌柜、环保生物质燃烧锅炉、空压机、养菌热泵、切片切丁一体机、生产日期打印机、清洗机、叉车、铲车、自动滚筒式炒干机、制作配套设备、远程控制热泵烘房);2.新建设农产品育苗基地1100㎡以上(菌柜架子、自动接种机、强冷室、净化车间、接种室、养菌架、培养筐、电筛、电磁炒锅、煮锅、多口径切片机、实验室设备);3.新建烘烤房180平方米(15P空气能烘干设备2台);4.新建消防水池(486立方米);5.直播基地建设;6.新建室外工程(新建道路1020平方米,硬化场地1550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土墙480立方米,新建给排水619米,新建砖砌围墙110米及铁门1个,变压器1个
- 范围: 1.新建食用菌初级生产车间1050m以上(一级搅拌罐、二级搅拌罐、震动过滤筛、螺旋提升机、三开口布料机、控制柜、高精度回旋窝口一体机、爬坡机、平面输送带、微压灭菌柜、环保生物质燃烧锅炉、空压机、养菌热泵、切片切丁一体机、生产日期打印机、清洗机、叉车、铲车、自动滚筒式炒干机、制作配套设备、远程控制热泵烘房):2.新建设农产品育苗基地1100m以上(菌柜架子、自动接种机、强冷室、净化车间、接种室、养菌架、培养筐、电筛、电磁炒锅、煮锅多口径切片机、实验室设备):3.新建烘烤房180平方米(15P空气能烘干设备2台)4.新建消防水池(486立方米)5.直播基地建设(直播设备采购、培训教室建设)6.新建室外工程(新建道路1020平方米,硬化场地1550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士墙480立方米,新建给排水619米,新建砖砌围墙110米及铁门1个,变压器1个)。(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具体
项目详情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施秉县杨柳塘镇人民政府 的 E52262320250004AA001001施秉县杨柳塘镇特色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 已于 2025年09月22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樾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92.85分 |
| 投标报价: 6162195.15元 |
| 投标工期: 70天 |
|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张悦龙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20202125507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资格无要求 |
| 评审得分: 81.42分 |
| 投标报价: 6178323.28元 |
| 投标工期: 70天 |
|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李涛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2137407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资格无要求 |
| 评审得分: 76.22分 |
| 投标报价: 6192880.43元 |
| 投标工期: 70天 |
|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张江金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5201606773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施秉县杨柳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8084587165 |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禾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9315442008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施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秉县城关镇云台路38号 、 0855-432555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