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2024年(第二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汇川区2024年第二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项目地址: 汇川区板桥镇
- 规模: 本项目对我区9个乡镇境内的13条公路进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所有公路全部为村道,路线总长46.437km,处置隐患里程46.437km,共计安装波形梁护栏28338m、钢筋砼护栏712m、标志牌36块、广角镜32块 2.3项目投资:经财政评审本项目工程预算金额为5851801.01元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范围: 2.1建设地点:汇川区板桥镇、董公寺办、高坪办、沙湾镇、山盆镇、泗渡镇、松林镇、团泽镇、芝麻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我区9个乡镇境内的13条公路进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所有公路全部为村道,路线总长46.437km,处置隐患里程46.437km,共计安装波形梁护栏28338m、钢筋砼护栏712m、标志牌36块、广角镜32块 2.3项目投资:经财政评审本项目工程预算金额为5851801.01元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遵义市汇川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的 汇川区2024年(第二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E52030320240004ET001001) 已于 2024-08-14 09:0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天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 : 5123360元
质量: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 : 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2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徐来源
执业资格: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15201902540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9.1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 : 5304981.12元
质量: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 : 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2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孙承恒
执业资格: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20202107333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0.18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 : 5390068.00元
质量: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 : 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2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翟崇
执业资格: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辽1212017201815833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2.2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8-15 至 2024-08-19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遵义市汇川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 0851-28217753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志远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8385008585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遵义市汇川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 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516号 、联系电话 : 0851-28635370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