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创新型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瓮安县发布时间:2026-02-05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瓮安县创新型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城区内及部分乡镇
  • 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2216.20平方米,合计建设204个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点位,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结构充电桩车棚204个、充电桩364台、共有7266个充电口,12仓换电柜204个、配备移动充电宝、自动售货机各204个,并配套充电服务平台、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变压系统等附属工程
  • 范围: 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实施阶段(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重大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设计变更管理、施工技术服务,各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阶段:参与专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施工阶段(含采购):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项目详情

贵州贵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瓮安诚银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瓮安县创新型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站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6年02月04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5202600007E001001
标段(包)名称: 瓮安县创新型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代理: 贵州贵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瓮安诚银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飞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 分: 89.69分 报价: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0 %;暂定价:5549.58万元;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30%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负责人: 兰绍侠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23202428625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86.82分 报价: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0 %,暂定价: 5549.58万元;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30 %,暂定价: 56万元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负责人: 苏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0720091083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府建投(贵州)有限公司、贵州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82.35分 报价: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0 %,暂定价:5549.58万元;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30 %,暂定价:56万元。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负责人: 李桂洪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612362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瓮安诚银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8590385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8687436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18985768133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