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泉市发布时间:2025-09-1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福泉市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福泉市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412.31亩,由蔬菜种植基地、优质稻米种植基地和肉鸡养殖基地3个子项组成。1、蔬菜种植基地,拟流转土地1257.68亩,其中蔬菜种植面积1230亩(凤山镇金凤村川心堡坝区面积230亩;牛场镇水源村水源坝区面积1000亩),农业配套设施合计占地面积27.68亩),进行大宗蔬菜种植,打造四季蔬菜种植基地。2、优质稻米种植基地,拟流转土地1073.63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050亩(凤山镇杨老村竹王城坝区750亩;陆坪镇罗坳村300亩),农业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3.63亩)进行特色优质水稻-油菜轮作种
  • 范围: 1)设计阶段: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将施工图文件送至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合格、施工期、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2)施工阶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项目详情

贵州盛欣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稼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贵州稼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泉市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5年09月19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0220250003P6001001
标段(包)名称: 福泉市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代理: 贵州盛欣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贵州稼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泉市平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77.46分 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40%;工程施工费报价:下浮率0%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陈裔权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6201704568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兴同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70.0分 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5%;工程施工费报价:下浮率0 %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张传萍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6201709037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百易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侨恩创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61.39分 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 5 %;工程施工费报价:下浮率0 %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金光才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620997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1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稼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18473073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盛欣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7246320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0854-2215747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