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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
E52262820230000J0锦屏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已于
2023年03月03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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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锦屏县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凯里华翔有色核工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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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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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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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1)勘察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65.00%;(2)设计部分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50.00%;(3)施工部分报价: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的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下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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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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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1)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地质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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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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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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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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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617189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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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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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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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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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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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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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1)勘察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65.00%;(2)设计部分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50.00%;(3)施工部分报价: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的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下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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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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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1)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地质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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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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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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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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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21517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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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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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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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广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协同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凯里众业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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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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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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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1)勘察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65.00%;(2)设计部分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50.00%;(3)施工部分报价: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的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下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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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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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1)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地质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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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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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潘盛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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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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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191900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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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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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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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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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03月04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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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5-395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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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7020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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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老政府办公楼
、
0855-722181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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