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中医医院新增净化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镇远县发布时间:2024-06-1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镇远县中医医院新增净化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镇远县涌溪乡芽溪新城区
  • 规模: 项目包括特殊科室(含:洁净手术室、重症监护室ICU、新儿科重症监护室NICU、产科、检验科、消毒供应中心CSSD,共六个科室)净化装饰装修及部分固定设备,总面积约5909.4m²,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1.本工程手术部设在综合楼一层,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置于手术部上一层;手术部共设洁净手术室10间,其中I级手术室1间;II级手术室2间DSA手术室1间;III级手术室6间(其中1间为正负压手术室);并按洁净手部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为2463.33m²。2.本工程ICU设在住院楼一层,共设床位数20张(其中2张为VIP病床,1张为隔离ICU);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902.41m²。3.本工程检验科位于住院楼坡顶三层,共设接收区、临检区,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940.74m²。4.本工程新生儿科NICU和PICU位于住院楼第三层,NICU共设床位数20张(其中2张为重症NICU,1张为隔离NICU);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500.83m²。5.本工程产科位于住院楼第二层,共设普通分娩室1间;隔离分娩室1间。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312.09m²。6.本工程消毒供应中心(CCSD)位于综合楼第三层,共设去污清洗区、检查包装灭菌区、无菌存放区;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790m
  • 范围: 本项目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及医疗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镇远县人民医院 E522625202400039L001001镇远县中医医院新增净化工程建设项目 已于 2024年06月14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乾茂盛泰医用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康诚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投标报价: 18971079.08元
工期说明: /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工期(交货期): 120
项目负责人: 卜政信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浙2332006202305674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得分情况:95.53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银鹏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投标报价: 18891346.18元
工期说明: /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工期(交货期): 120
项目负责人: 李加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云1532022202301715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得分情况:87.71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投标报价: 19288186.38元
工期说明: /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工期(交货期): 120
项目负责人: 申汇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粤1442021202202240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得分情况:87.07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6月15日 2024年06月17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镇远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0855-572272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5-8686319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远县 0855-572245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