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阳春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都匀市发布时间:2024-07-2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都匀市阳春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都匀市小围寨街道阳春路
  • 规模: 1.点源污染治理:新建DN200-DN500道路污水收集主管及支管3322m,接至下游城市污水截污干管;对现状道路排水沟清淤疏通,新建主道路排水沟1132m,加设盖板;2.内源污染治理:对河道现状漂浮垃圾、积存垃圾、临时堆放点开展一次性清理并彻底清运,对河道底泥进行清淤处理处置,总量约1578m²;3.生态修复:修复受侵害沟岸70m,结合水生态景观构造生态驳岸,生态治理沟道425m,防护绿化带690㎡对初期雨水、农业生产废水进行净化
  • 范围: 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包括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初设评估、施工图审查)。2、施工部分:完成经发包人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全部内容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项目详情

贵州容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都匀市阳春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进行招标,并于 2024年07月22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0120240003GV001001
标段(包)名称: 都匀市阳春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代理: 贵州容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弘能科建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忠恒商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 分: 72.81分 报价: 设计下浮率40%,施工下浮率2%
质 量 要 求: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 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陈山力;设计负责人:简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设计:给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08200928287;CS104200154
工 期(天): 21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浩佳建设有限公司、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53.19分 报价: 设计下浮率40%,施工下浮率1.2%
质 量 要 求: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 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刘延晴;设计负责人:陈峰坡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设计:给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6201709625;CS101400077
工 期(天): 21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亘胜建设有限公司、智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51.46分 报价: 设计下浮率40%,施工下浮率1%
质 量 要 求: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 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王梓建;设计负责人:付洪明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设计: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4201511937;01300130430
工 期(天): 21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69070559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容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954416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都匀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 0854-8223081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