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顺县发布时间:2023-10-0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长顺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长寨街道
  • 规模: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12套,建筑面积12463.82平方米(其中长顺县第二中学地块69套、长顺县第四中学地块107套、长顺县民族中学地块36套)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勘察阶段:初勘、详勘等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范围、地下管线探测、临时场地等。设计阶段: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项目详情

贵州海潇佳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长顺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3年10月08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92023000467001001
标段(包)名称: 长顺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 贵州海潇佳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开标地点: 开标厅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8.86分 报价: 勘察:108元/延长米,设计:下浮40%,施工:下浮5%
质 量 要 求: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朱小康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258131626848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甲级(岩土工程专业)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顺广达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78.16分 报价: 勘察:109元/延长米,设计:下浮40%,施工:下浮5%
质 量 要 求: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李崇凡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2541819008592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岩土工程专业)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永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7.92分 报价: 勘察:109元/延长米,设计:下浮40%,施工:下浮5%
质 量 要 求: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王廷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251101899380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甲级(岩土工程专业)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98444553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海潇佳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8583398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0854-6821776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