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国有智慧停车位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遵义市发布时间:2024-01-2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国有智慧停车位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县域内
  • 规模: 本项目拟对36处7382个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5212个,地下停车位2108个,货车停车位62个)进行智慧化改造提升,同时新建1处含204个智慧停车位的停车场(其中:地面停车位24个,货车停车位180个),改扩建和新建停车位合计7586个; 2.3合同估算价:22012.99万元;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5.1勘察内容: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岩土勘察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县域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36处7382个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5212个,地下停车位2108个,货车停车位62个)进行智慧化改造提升,同时新建1处含204个智慧停车位的停车场(其中:地面停车位24个,货车停车位180个),改扩建和新建停车位合计7586个; 2.3合同估算价:22012.99万元;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5.1勘察内容: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岩土勘察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务川自治县速泊停车场运营有限公司 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国有智慧停车位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5203262023000669001001) 已于 2024-01-19 10:0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铁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 44549400.00元

质量: 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7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李兴荣

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6201801684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正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44768900.00元

质量: 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7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蒙开伦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弘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44329900.00元

质量: 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7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黎庆丽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黔25715162975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1-23 2024-01-26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务川自治县速泊停车场运营有限公司 1870850247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凯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76528086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都儒镇九天大道旁 、联系电话 0851-28794582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