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义市清水河镇
- 规模: 130MWp农业光伏电站 2.3项目总投资(元):45610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192386868.30 2.4计划工期(天):180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本项目为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土建及安装施工(含施工用水、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光伏场区外35kV集电线路所涉及的(杆塔,钢架塔,电缆)的征(租)用地手续办理和协调赔偿工作、本工程场内(除组件、箱变、逆变器外,但负责甲供设备代保管和二次转运)的其他材料的采购、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以招标文件
- 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义市清水河镇 2.2建设规模:130MWp农业光伏电站 2.3项目总投资(元):45610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192386868.30 2.4计划工期(天):180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本项目为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土建及安装施工(含施工用水、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光伏场区外35kV集电线路所涉及的(杆塔,钢架塔,电缆)的征(租)用地手续办理和协调赔偿工作、本工程场内(除组件、箱变、逆变器外,但负责甲供设备代保管和二次转运)的其他材料的采购、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以招标文件 ; 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包含的施工、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交付、调试、试验及检测、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 包括主材满足使用要求所涉及的材料均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满足招标人的品质及功能要求,具体要求 ;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 、招标人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兴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
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
E522301202500066T001001
已于
2026年01月14日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一级
评审得分:89.30
投标总报价(万元):17880.160300
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工期(天):18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昌国胜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湘1432017201874332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一级
评审得分:86.38
投标总报价(万元):17699.560000
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工期(天):18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方文龙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沪1312020202101936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二级
评审得分:85.38
投标总报价(万元):17892.241515
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工期(天):18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白雄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鄂142201620172442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 年 01 月 17 日至2026 年 01 月 19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
)(电话:0851-86891321) 投诉。
招标人:贵州兴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62859728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6872155)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