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外电扩容改造工程(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3-04-1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外电扩容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外电扩容改造工程(一期)施工E520000202300019Q001001 已于2023年04月12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投标报价: 774.837864(万元)
质量: 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零事故”,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 年7 月 2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 闫孝军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陕1612015201512921
企业业绩(如需要): 1、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九纤至水尾段隧道机电工程 2、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水尾至八开段隧道机电工程 3、贵州省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卢家湾至甲洲隧道机电工程施工 4、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1、2019年7月1日-2019年10月29日在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2021年8月29日-2021年12月30日在大唐礼泉50兆瓦(一期)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电气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投标报价: 780.797261(万元)
质量: 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零事故”,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 100%。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 年7 月 2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 杨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1522019202000201
企业业绩(如需要): 1、贵州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治超站建设工程项目 2、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机电工程项目 3、贵州省赫章至六盘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JDA1合同段 4、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MSJD2合同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1、2019年8月~2020年1月在贵州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治超站建设工程项目PXZCZ标段,担任项目经理。 2、2021年4月~2022年11月在贵州省赫章至六盘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JDA1合同段,担任项目经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投标报价: 784.380627(万元)
质量: 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零事故”,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 100%。
工期(交货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 年7 月 2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 邹海峰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京1112015201534189
企业业绩(如需要): 1、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嵩明(小铺)至昆明段高速公路 2、云南省华坪至丽江高速公路 3、云南省蒙自至砚山公路工程 4、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杭瑞高速公路宣威至曲靖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1、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街至蔚县段交安机电工程 2、云南省华坪至丽江高速公路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7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51-82212878)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208514609)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