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南宁市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NNZC2024-G3-080001-JHGL)公开招标公告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01-09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南宁市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
  • 概况: 2024年-2025年南宁市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NNZC2024-G3-080001-JHGL 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南宁市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无,以单次拆除违法建筑工程实际结算价为准; 采购需求: 分标号分标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或分标基本概况介绍分标号:01分标名称:良庆镇管辖片区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分标基本概况介绍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30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2024年-2025年南宁市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NZC2024-G3-080001-JHGL

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南宁市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 0.06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区政府《关于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公开采购程序的请示》批复精神,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六家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服务单位,良庆镇管辖片区选取一家,做为拆除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分别负责各辖区内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2、拆除的工程量面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定为计费的工程量。 ▲3、中标人自行办理承担工程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严重影响工期,经采购人催告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分标中标人施工;有类似情形发生累计两次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5、如中标人未按“南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要求,全面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经采购人提出整改后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单位施工。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6、中标人在施工中或者在拆除过程中未能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因中标人责任发生纠纷或者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施工如损坏相关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标人的施工损害行为,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责任数额赔偿给甲方。 ▲8、中标人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拆除施工、竣工,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最高限价(如有): /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如果因特殊需要延期合同的,经报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延期使用直至启用下一轮施工服务采购为止(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标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区政府《关于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公开采购程序的请示》批复精神,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六家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服务单位,区域划分为按大沙田街道管辖片区选取一家,做为拆除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分别负责各辖区内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2、拆除的工程量面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定为计费的工程量。 ▲3、中标人自行办理承担工程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严重影响工期,经采购人催告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分标中标人施工;有类似情形发生累计两次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5、如中标人未按“南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要求,全面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经采购人提出整改后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单位施工。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6、中标人在施工中或者在拆除过程中未能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因中标人责任发生纠纷或者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施工如损坏相关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标人的施工损害行为,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责任数额赔偿给甲方。 ▲8、中标人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拆除施工、竣工,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最高限价(如有): /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如果因特殊需要延期合同的,经报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延期使用直至启用下一轮施工服务采购为止(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标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区政府《关于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公开采购程序的请示》批复精神,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六家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服务单位,玉洞街道管辖片区选取一家,做为拆除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分别负责各辖区内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2、拆除的工程量面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定为计费的工程量。 ▲3、中标人自行办理承担工程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严重影响工期,经采购人催告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分标中标人施工;有类似情形发生累计两次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5、如中标人未按“南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要求,全面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经采购人提出整改后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单位施工。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6、中标人在施工中或者在拆除过程中未能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因中标人责任发生纠纷或者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施工如损坏相关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标人的施工损害行为,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责任数额赔偿给甲方。 ▲8、中标人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拆除施工、竣工,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最高限价(如有): /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如果因特殊需要延期合同的,经报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延期使用直至启用下一轮施工服务采购为止(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标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区政府《关于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公开采购程序的请示》批复精神,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六家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服务单位,那马镇管辖片区选取一家,做为拆除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分别负责各辖区内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2、拆除的工程量面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定为计费的工程量。 ▲3、中标人自行办理承担工程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严重影响工期,经采购人催告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分标中标人施工;有类似情形发生累计两次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5、如中标人未按“南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要求,全面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经采购人提出整改后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单位施工。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6、中标人在施工中或者在拆除过程中未能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因中标人责任发生纠纷或者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施工如损坏相关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标人的施工损害行为,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责任数额赔偿给甲方。 ▲8、中标人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拆除施工、竣工,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最高限价(如有): /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如果因特殊需要延期合同的,经报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延期使用直至启用下一轮施工服务采购为止(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标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区政府《关于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公开采购程序的请示》批复精神,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六家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服务单位,大塘镇管辖片区选取一家,做为拆除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分别负责各辖区内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2、拆除的工程量面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定为计费的工程量。 ▲3、中标人自行办理承担工程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严重影响工期,经采购人催告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分标中标人施工;有类似情形发生累计两次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5、如中标人未按“南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要求,全面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经采购人提出整改后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单位施工。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6、中标人在施工中或者在拆除过程中未能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因中标人责任发生纠纷或者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施工如损坏相关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标人的施工损害行为,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责任数额赔偿给甲方。 ▲8、中标人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拆除施工、竣工,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最高限价(如有): /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如果因特殊需要延期合同的,经报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延期使用直至启用下一轮施工服务采购为止(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标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区政府《关于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公开采购程序的请示》批复精神,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六家良庆区拆除违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服务单位,南晓镇、那陈镇合并选取一家,做为拆除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分别负责各辖区内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定性为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及其建(构)筑物±0.000标高,并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等。 ▲2、拆除的工程量面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定为计费的工程量。 ▲3、中标人自行办理承担工程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严重影响工期,经采购人催告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分标中标人施工;有类似情形发生累计两次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5、如中标人未按“南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要求,全面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经采购人提出整改后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将余下工程交给其他单位施工。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6、中标人在施工中或者在拆除过程中未能完成所有建筑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因中标人责任发生纠纷或者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施工如损坏相关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标人的施工损害行为,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责任数额赔偿给甲方。 ▲8、中标人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拆除施工、竣工,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最高限价(如有): /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如果因特殊需要延期合同的,经报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延期使用直至启用下一轮施工服务采购为止(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标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2、3、4、5、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3、4、5、6】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采购意向公示链接 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wfBMEINthVFv/y3y02yW7A==&utm=site.site-PC-38919.1085-pc-wsg-guangxi-secondPage-front.1.28e618608e9a11eebc0dddbe5bc925b4 3.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项目联系人: 韦翔阳

项目联系方式: 0771-4500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1207

项目联系人: 廖兴华

项目联系方式: 0771-4956273-81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