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西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三期项目
- 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三期)项目采购 2.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3-G3-020095-GXRH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7000000.00);其中:A分标陆佰柒拾万元整(¥6700000.00),B分标叁拾万元整(¥3000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17
项目详情
贺州市八步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三期)项目采购
(项目采购编号:
HZZC2023-G3-020095-GXRH)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
”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贺州市八步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三期)项目采购
2.项目采购编号:
HZZC2023-G3-020095-GXRH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
(¥7000000.00);其中:A分标陆佰柒拾万元整(¥6700000.00),B分标叁拾万元整(¥300000.00)。
该款项来自财政资金。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
A分标:
网络及安全运维服务(定制)
3年,安全托管服务1年,互联网出口带宽1条,下联单位接入专线323条,集成服务1项,其它配套设施1批;
B分标:
互联网备用出口带宽
1条,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
“标的物”))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
(十二)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类别。
本采购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的行业特殊情形,故从事
“标的物”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视同“法人”资格 ,即本采购项目接受已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独立法人”处,均涵盖由其控股(或管理)的分支机构。同一法定代表人仅能授权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自身及其授权单位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或同一法定代表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控股(或管理)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5.2服务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5.3服务要求:
应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5.4服务标准:
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
“标的物”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
“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6.《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否。
9.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2个分标,投标供应商可就所有或任意分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分标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在A分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B分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顺延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获得推荐资格)但可以继续参与各分标的评审,直至确定所有分标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评标顺序为A分标→B分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
投标人
应为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各项标准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为
“独立法人”性质的,
应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为
“事业单位”性质的,
应
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为
“其他组织”性质的,
应
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投标人为
“自然人”性质的,
应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为
“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应
持有
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定机构(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出具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
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
2012〕
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
◆
投标人
为
“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2022年度经有效签章(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
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
2012〕
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
◆
投标人
为
“自然人”性质的,
应持有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系指该自然人名下近一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计算
365个日历日)内流水额最大账户所有行
)为其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由满足《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
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
为其参与
“采购(招标)活动”出具的有效《竞(投)标担保函》
。
说明:投标人使用《财务报表》作为其具有本项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时,如投标人在其《响应文件》中附有按《
采购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其“投标身份属性(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标的物”))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类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度为2023的,应当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
2012〕
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竞(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
响应文件
》中,应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有相应的响应承诺
。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税务机构(部门);
◆
“税款所属时期”
显示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
1个月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
“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不足半年的投标供应商,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供应商在“税款所属时期”内进行的合法交易行为对应产生的所有税项;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1.4.2◆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参保时间(缴费起止时间)应涵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
月,属于有特殊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
①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有“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个自然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事项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
“住所”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此处系指其《居民身份证》载明的“国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
3.1
为失信(
黑名单(含限消)
)被执行人:
◆
投标人为
“
独立法人
(或事业单位)
”性质的,
以
“
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
◆
投标人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
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
“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姓名”核验)。
3.2
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前
。
2.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潜在投标人
应自行在
“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3.注意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上传《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3.2投标人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网址: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
3.3投标人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4投标人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3.5《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截止,本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未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其自动放弃投标。
3.6投标人应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对“开标”过程中的一切异议,均应基于“政采云”在线提出。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投标人网络状态不良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及开标异议提出不成功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采购文件》预公示媒介:
本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信息在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www.ccgp.gov.cn/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zfcg.gxzf.gov.cn/
)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公告有效期限
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与《采购文件》预公示媒介相同,即在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www.ccgp.gov.cn/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zfcg.gxzf.gov.cn/
)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公告有效期限
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5个工作日。
3.相关说明:
本项目实行《采购文件》预公示制度。《采购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本项目《采购文件》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本采购项目仅接受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的异议。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落实的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等文件指导精神,具体措施如下: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0%)。
2.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
A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B标段叁仟元整(¥3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
“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转账形式的,应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全称)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94500901000883888802578
开户
银行
名称(全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
说明:
投标人在其《响应文件》中附有按《采购文件》第五章
“
《响应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编制的投标人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七.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号4楼
联系电话:
0774-5268001、0774-5267896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西路
78号
联系电话:
0774-5281873
3.采购人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八步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
4号招商楼6楼
联系人:孙文欣
联系电话:
0774-5202520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全称):广西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
F地块172号二楼
邮编:
542899
联系人:冼健
电话
/传真:0774-5220655
电子邮箱:
gxrh5220655@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投标人如对项目有质询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冼健
电话:
0774-5220655
时间(日期):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