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五圩镇水落河西岸地块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金城江区五圩镇水落河西岸地块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水落屯
- 规模: 项目规划铺设4万m²水平膜阻隔措施,完成固体废物、污染土壤面积的表层阻隔,在地块内建设1146.93m的垂直帷幕,完成38万m³固体废物污染土壤的垂向阻隔,保护耕地面积约1060亩
- 范围: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初步设计批复投资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 概况: 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水落屯(工业集中区,现代环投固废项目西侧900m,跨210国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15
- 开标时间: 2023-12-15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城江区五圩镇水落河西岸地块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已由 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金发改投资 (2023)8 号、 金发改投资 (2023)64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主要由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 勘察、 ☑ 设计、 □ 采购、 ☑ 施工、 □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 进行 公开 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水落屯
(
工业集中区,现代环投固废项目西侧
900m
,
跨
210
国道
)
。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铺设
4
万
m²
水平膜阻隔措施,完成固体废物、污染土壤面积的表层阻隔,在地块内建设
1146.93m
的垂直帷幕,完成
38
万
m³
固体废物污染土壤的垂向阻隔,保护耕地面积约
1060
亩
。
概算
价:
项目估算总投资
9127.03
万元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工期
)为
800
天(日历天)(工程设计工期
45日历天
,工程施工工期
:
755
日历天
)
。
(1)
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如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问题。
(2)
工程设计:
设计阶段包括工程
招标
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
(3)
预算编制(含工程量预算,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4)
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5)
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
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7)
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
8
)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①
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及以上
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高
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 ( 环境类 ) 高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
施工项目经理: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具备有效
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3.3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
所有
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
标处理。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河池
)(
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
。
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河池
)(http://ggzy.jgswj.gxzf.gov.cn/ hcggzy/)注册登录,并在系统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逾期下载无效。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
时间:
(北京时间
,
详见自动生成的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2-15 09:00
5.2
地点: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河池)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4512002876 成功上传
,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
或
U盘
)包
装密封后,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
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5.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4本项目通过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0778-2300759。
5.
5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及时办理 CA 锁和个人 CA 证书、个人电子签章,用于加密/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签到、开标记录表签章。
6
.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3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设计费支付方式
:
设计费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中设计费总额的
30%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
7
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中设计费总额的
50%
;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结算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中设计费总额的
20%
。
施工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
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未携带身份证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2)
以
“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
广西
壮族自治区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河池
)
上发布
。
10
.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
公
共资
源
交易
中
心
联
系
电话:
0778
-
2302718
1
1
. 监督部门及电话
河池市金城江区国有资产中心
联系电话
:
0778-2305686
1
2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池市建设路
11号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下任新城区
“东方半岛”
4
号楼
1-702
号房
邮
编:
5470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
朱
工
联
系
人:
韦工
电
话:
0778-2291768
电
话:
0778-2180929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zhaoxu@163.com
2023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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