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5-07-08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
  • 范围: 项目编号:202505070003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上限控制价:本项目不含税招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720000.00 ; 本项目范围包括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的电源系统旧蓄电池拆除并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新蓄电池的供货、运输、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负责将新蓄电池二次搬运至具体所需的各车站、变电所进行安装(除AFC专业12V/7.2Ah额定容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调试、验收及质保等,包含本项目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具体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车网(http://www.ecrrc.com/)发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9
  • 开标时间: 2025-08-18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 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202505070003

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 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上限控制价:本项目 不含税 招标上限控制价 为人民币 贰佰柒拾贰万元整 ¥ 2720000.00)

合同交货期: 每批次交货期: 60天 ,以交货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安装和调试时间:从到货开箱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0天内完成蓄电池组的安装及调试工作。 如遇进口物资,中标人须提供的报关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6个月(如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 1号线各车站、控制中心、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秋屋主变电站及万力主变电站。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包括南宁轨道交通 1号线通信、信号、AFC的电源系统 旧蓄电池拆除并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新蓄电池的供货、运输、搬运 至指定存放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负责将新蓄电池二次搬运至具体所需的各车站、变电所进行 安装(除 AFC专业12V/7.2Ah额定容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调试、验收及质保等,包含本项目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蓄电池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 投标的, 须提供蓄电池制造商的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或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1个轨道交通或通信或电力行业蓄电池供货项目(蓄电池合同总金额200万及以上)。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1人,具有2年以上轨道交通或通信或电力行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2)安装技术员具有电气安装相关工作经验,须持有低压电工证件。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 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投标资格没有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评审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清单,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 2025 7 29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者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 2021 71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6.3.1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3.2 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 )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 9 30 17 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 111 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 3 号楼( C 座) 28 楼 ;收件人: 杨 ;联系方式: 0771-4800838

4 )邮寄文件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6.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限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开标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e车网( http://www.ecrrc.com/ )发布。

8.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业务监督及联系人电话: 0771- 2778624。

9.联系方式

人: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83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3号楼(C座)28楼

编: 530022                         邮    编:53002 9

人: 陈工 人: 杨工

话: 0771-2778317                   电    话: 0771-4800838

真: 真:

电子邮件: chenlingl@nngdjt.com           电子邮件:skzb0601@163.com

2025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