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2023-2024年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东片区项目总承包
- 项目名称: 象州县20232024年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东片区项目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象州县大乐镇
- 规模: 在来宾市象州县指定区域内开展土地开垦项目,项目在象州县大乐镇、罗秀镇、水晶乡、中平镇、百丈乡、寺村镇等乡镇计划实施20000亩(具体以实施面积为准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土地清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察、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权属测量、内外业潜力调查、项目实施前航飞摄影、信息报备与外业举证拍照(通过三级审核)、实施前土壤检测等前期工作;(2)负责依据开工令和立项批复面积(地块)组织项目实施,具体开展工程施工、设备购置、不可预见等工作内容;(3)支付后期工作、监理、土地流转费用和一次性青苗补偿费用(3500元/亩以内部分含在包干费用内,超出3500元/亩部分以实际支出为准);(4)负责配合招标人组织、协调项目验收
- 概况: 象州县大乐镇、罗秀镇、水晶乡、中平镇、百丈乡、寺村镇等乡镇建设规模:在来宾市象州县指定区域内开展土地开垦项目,项目在象州县大乐镇、罗秀镇、水晶乡、中平镇、百丈乡、寺村镇等乡镇计划实施20000亩(具体以实施面积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04
- 开标时间: 2023-10-07
项目详情
|
1.
本招标项目
象州县
2023-2024
年土地综合整治
(
土地开垦
)
东片区项目总承包
已由
象州县人民政府
以
象政函
[2023]894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象州仁和生态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象州县大乐镇、罗秀镇、水晶乡、
中平镇
、百丈乡
、
寺村镇
等乡镇
建设规模:
在来宾市象州县指定区域内开展土地开垦项目,项目在象州县大乐镇、罗秀镇、水晶乡、
中平镇
、百丈乡
、
寺村镇
等乡镇计划实施
20000
亩(具体以实施面积为准)。
本项目(
R
估算价
□
概算价):
暂定为
41000
万元
合作期限
:
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
1
)负责土地清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察、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权属测量、内外业潜力调查、项目实施前航飞摄影、信息报备与外业举证拍照(通过三级审核)、实施前土壤检测等前期工作;(
2
)负责依据开工令和立项批复面积(地块)组织项目实施,具体开展工程施工、设备购置、不可预见等工作内容;(
3
)支付后期工作、监理、土地流转费用和一次性青苗补偿费用(
3500
元
/
亩以内部分含在包干费用内,超出
3500
元
/
亩部分以实际支出为准);(
4
)负责配合
招标人
组织、协调项目验收。
2.3
标段划分:
/
2.4
本项目
□
要求
R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
要求
R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
备
(
1
)
具备
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国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备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参考”若本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土地规划设计资质因取消资质审查及年审原因不予审核而超出原年审期限的在本次投标仍视为有效。)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高级
工程师职称
(含副高级及正高级)。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工程测绘类或工程测量类或土地管理类或土地工程与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施工项目经理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
或者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
(应填写年份)以来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
□
一个
/□
多个
/
R
所有
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2016
﹞
70
号、
桂建管〔
2020
〕
11
号
文除外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
年
09
月
0
4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
日),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2023-10-07 10:00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来宾)
http://ggzy.jgswj.gxzf.gov.cn/
成功上传。投标人须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
3
楼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参加现场开标,没有按时进入现场签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以
“
桂交易移动
CA”
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
“
桂交易移动
CA”
证书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72-4362323
10.
联系方式
2023
年
09
月
0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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