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YLZC2023-G1-990423-GXLJ(重)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项目YLZC2023G19904XLJ重
- 概况: 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5月29日9时0 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3-G1-990423-GXLJ(重) 项目名称: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5万元 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1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1批445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14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
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5 月 29 日
9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前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LZC2023-G1-990423-GXLJ
(重)
项目名称:
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45
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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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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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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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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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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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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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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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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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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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表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历天
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份额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
1335000.0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
给
小微企业
60%
(¥
801000.00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4
年
5
月
8
日至
202
4
年
5
月
14
日。
地址:
“政采云”平台(
http
:
//www.zcygov.cn
)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
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
4
年
5
月
29
日
9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
2、
地址:
“政采云”平台(
http
:
//www.zcygov.cn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ggzy.yulin.gov.cn)。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24
.本项目预留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规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则无须以分包形式竞标;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可以以分包的形式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合同份额(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该预留部分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可以以分包的形式将不低于预留部分的60%合同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供应商选择分包形式向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份额的,请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所达到的比例,该比例必须符合上述要求的比例金额。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玉林市生态环境应急与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阳光路与金榜路交叉口西北侧
项目联系人:
吕晓明
联系电话:
0775-2389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林市广场东路
288号德兴花园B区西门对面自建房
项目联系人:
龙广波
联系电话:
0775
-
2671566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 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