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4、5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公告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11-05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45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4年7年
  • 项目地址: (1
  • 规模: 南宁轨道交通4、5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包括正线(含车站、区间)、控制中心、车辆段、试车线和培训基地所辖区域内容的系统设备、信息安全及智能运维系统设备的委外维保
  • 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202407190002 项目地点:(1)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委外维保地点 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委外维保地点为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含)16个车站(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区间、出入段线、控制中心(含屯里4号线维护工作站)、五象车辆段(含试车线、培训中心及通信、信号和自动售检票系统培训室、测试机房、电客车等)、壮宁主变电所及朋云主变电所、4号线一期工程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2个车站(清平坡、龙岗站)及区间 ; 1)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含)段于2020年11月23日开通初期运营,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段暂未定开通时间 ;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e车网( http://www.ecrrc.com/ )发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7-11-22
  • 开标时间: 2024-11-2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 4 5 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2024 -2027 年) 招标人为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202407190002

项目 地点: 1 南宁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委外维保地点

南宁轨道交通 4 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委外维保地点为南宁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含) 16 个车站(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区间、出入段线、控制中心(含屯里 4 号线维护工作站)、五象车辆段(含试车线、培训中心及通信、信号和自动售检票系统培训室、测试机房、电客车等)、壮宁主变电所及朋云主变电所、 4 号线一期工程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 2 个车站(清平坡、龙岗站)及区间。

2 南宁轨道交通 5 号线工程委外维保地点

南宁轨道交通 5 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委外维保地点为南宁轨道交通 5 号线国凯大道站至金桥客运站(含) 17 个车站(国凯大道站至金桥客运站(含))、区间、出入段线、控制中心(含屯里车辆段 5 号线维护工作站)、那洪车辆基地(含试车线、培训中心、信号维修中心、备用控制中心及通信、信号和自动售检票系统培训室、电客车等)、五象车辆段测试机房、金桥及旱塘主变电所以及五象车辆段。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 规模:

南宁轨道交通 4 5 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包括正线(含车站、区间)、控制中心、车辆段、试车线和培训基地所辖区域内容的系统设备、信息安全及智能运维系统设备的委外维保。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柒仟柒佰伍拾柒万捌仟捌佰元整 ¥77578800.00 其中:维保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柒仟柒佰壹拾柒万元整 ¥77170000.00 5号线 备品备件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贰拾叁万陆仟元整 ¥ 236000.00 5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中央级设备授权采购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 ¥ 172800.00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标段划分: /

服务期限

南宁轨道交通 4 5 号线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委外维保计划服务期

1) 南宁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含)共16个正线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站级)系统设备委外维保计划服务期为2025年11月23日至2027年11月22日,共计729个自然日,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

2) 南宁轨道交通 5号线国凯大道站至金桥客运站(含)共17个正线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维保计划服务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7年11月22日,共计1071个自然日,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

3) 南宁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暂未确定开通时间,合同期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为2027年11月22日。

4) 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招标范围: 1 南宁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含)段于 2020 11 23 日开通初期运营,南宁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段暂未定开通时间。本项目一期工程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含)维保范围包含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含附属设备)设备维保,包含正线 16 个车站(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及区间、控制中心(含屯里维护工作站)、五象车辆段(含试车线、培训中心通信、信号和自动售检票系统培训室、测试机房、电客车等)、壮宁主变电所及朋云主变电所的所有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含附属设备)。由于南宁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段暂未开通,若在合同执行期内开通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楞塘村站(不含)至龙岗站工程量不另外计价结算。

2 )南宁轨道交通 5 号线国凯大道站至金桥客运站(含)段于 2021 12 16 日开通初期运营。本项目自国凯大道站至金桥客运站(含)维保范围包含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含附属设备)设备维保,包含正线 17 个车站(国凯大道站至金桥客运站(含))及区间、控制中心(含屯里维护工作站)、那洪车辆段(含试车线、培训中心通信、信号和电客车、备用控制中心、信号维修中心等)的所有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含附属设备)以及旱塘主变电所及金桥主变电所通信系统设备、五象车辆段自动售检票系统模拟测试系统、那洪车辆段自动售检票系统培训室培训设备。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 2 业绩要求

6 年内 20 18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承接或完成 1项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设备维修保养或集成项目 的业绩

注: 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的出资人的业绩亦予以认可 ),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等内容,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不出合同签订时间的须附业主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 提供的业绩为 出资人的业绩, 同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业绩 承诺函》 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 3 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5 本次 招标 是否接受 联合体 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 2024 11 26 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可选现场递交或现场递交和邮寄,非特殊情况不能单选邮寄】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邮寄,邮寄投标文件要求如下:【收到投标文件后禁止拆除邮件包封】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一日送达,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00。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 广西南宁市云景路 71号407室(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 ;联系方式: 0771-4800838

4)邮寄 投标 文件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联系人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开标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e车网( http://www.ecrrc.com/ )发布。

8.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0771-2778084

9 . 注意事项

投标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0 . 联系方式

人: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83号 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71号

编: 530022 编: 530200

人: 陈工、羊工 人: 巫工

话: 0771-2778317 0771-2778624 话: 0771-4800838

真: /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ctzx0601@163.com

址: /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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