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4-G3-00006-YZLZ)中标公告

贵港市发布时间:2024-03-20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意向公示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项目编号

项目详情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GGZC2024-G3-00006-YZLZ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GGZC2024-G3-00006-YZLZ

二、项目名称: 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 9576000(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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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采购

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

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 1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可视化执法规范化监督要求,贵港市公安局拟租赁一批执法记录仪配发到一线单位,租赁期三年。招标采用统招分签方式进行采购,桂平市公安局、平南县公安局委托贵港市公安局办理本项目招标程序,贵港市公安局、桂平市公安局、平南县公安局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付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报价,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其它新增费用报价。 (二)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个日历日内。 (三)合同履约期限: 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内,所有服务内容必须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服务期:自服务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6个月。(以双方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内,所有服务内容必须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服务期:自服务验收合格并交付使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所有设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小明,刘红,施勇,梁莹露,徐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299号文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72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90.68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贵港市公安局

址: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 558号

联系方式: 0775-4572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775-4565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建程、石宗艳

话: 0775-4565100

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