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NNZC2024-C3-991228-GXZJ)的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NNZC2024C3991228GXZJ的
- 概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13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228-GXZJ 2.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6.0000万元 5.最高限价:195.960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序号:1标的的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数量及单位:1项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1项
项目详情
一、
项目编号:
NNZC2024-C3-991228-GXZJ
二、项目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
供应商名称:广西舜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
15号福岭花园小区配套用房3栋一层109号,二层209、210、211号
3.成交金额
(
元
)
:
壹佰捌拾捌万陆仟元整(
188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详见
竞争性
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
竞争性
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或项目合同金额用尽
,合同
即
自动终止。(合同服务期满时若合同有剩余则服务期可根据双方商议延迟,直至合同金额用尽为止)。
服务标准:
详见
竞争性
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湘楠
、
劳志修
、赵涵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
成交
金额为计费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
规定的
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
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
22088.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
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
:
80.89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
广西南宁市兴和路
23号
联系方式:
赵涵燊
,
0771-2440813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
联系方式:
0771-31
20820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覃
工
电
话:
0771-31
208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