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灾执法设备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1-03-15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应急救灾执法设备

项目详情

横县应急管理局 委托,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应急救灾执法设备采购 进行了 询价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9-X1-00006-GXCX
项目名称:应急救灾执法设备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定标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西横县柠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399号(长安嘉园13号楼1单元50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应急救灾执法设备一批(详见成交单位投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马基彬(组长)、卢建华、陈昌海(业主评委)

交货期/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验收完成。

四、采购单位地址: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那阳集中区3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少玲 0771-722774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2楼1203、1204、1205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2394881 0771-239488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陈冰其17777154267
五、监督部门: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0771-2394881
投诉电话:7233567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