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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横县应急管理局
委托,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
手提轻型风力灭火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扑火服采购
进行了
询价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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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NZC2019-X1-00004-GX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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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手提轻型风力灭火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扑火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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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
2019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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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
2019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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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西横县柠鑫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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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399号(长安嘉园13号楼1单元50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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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
壹拾贰万肆仟捌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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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手提轻型风力灭火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扑火服采购(详见成交单位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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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傅光明(组长)、杨爱群、陆灿欢(业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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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0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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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单位地址: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那阳集中区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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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陆工 0771-722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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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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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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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2394881 0771-239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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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陈工1777715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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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部门: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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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电话:0771-559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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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723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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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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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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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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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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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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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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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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