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
- 范围: 2.1.1钦州马皇站至防城港北站沿既有线增建二线52.4公里,其中防城港城区段结合增建二线工程实施外迁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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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4196 )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 2022 〕 540 号)及《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 2023 〕 23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按合同约定比例出资,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 桥梁防水层材料、防水板、止水带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钦州马皇站至防城港北站沿既有线增建二线 52.4 公里,其中防城港城区段结合增建二线工程实施外迁 。钦州地区新建马皇至南宁方向上行联络线 4.3 公里,新建钦州站至马皇站上行联络线 1.1 公里;防城港北站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车场、设到发线 5 条(含正线)。计划工期:本工程于 2023 年 10 月 1 日开工。 2.2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桥梁防水层材料( QFZQ-1 包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聚氨酯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 2021 年以来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 TB/T2965-2018 )出具的全部技术指标合格的检测报告。 (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以来已完成的 1 份投标物资(聚氨酯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处理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的聚氨酯防水涂料不得少于 90000kg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得少于 60000 ㎡、高聚物改性沥青处理剂不得少于 30000kg ,且提供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的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2 防水板( QFZQ-2 包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防水板)自 2021 年以来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隧道防排水材料 第 1 部分:防水板》 (Q/CR 562.1-2018) 出具的全部技术指标合格的检测报告。 (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以来已完成的同类物资(防水板)至少 1 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的防水板不得少于 30000 ㎡,且提供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的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3 止水带( QFZQ-3 包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止水带)自 2021 年以来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隧道防排水材料 第 2 部分:止水带》 (Q/CR 562.2-2017) 及第 1 号修改单 (Q/CR 562.2-2017XG-2018) 出具的全部技术指标合格的检测报告。 (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以来已完成的同类物资(止水带)至少 1 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的止水带不得少于 10000m ,且提供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的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 ),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 无 图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24-05-09 09:30在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 2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包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显示下载包件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北大道 邮 编: 535000 联 系 人:高龙 电 话: 0777-2561251 电子邮件: lzwzb12@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505 0165 9588 0000 0738 (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号) 10.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503300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0771-2724418 、 2724418 (传真), 8:00-12:00,14:30-18:00
招标人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4 年 4 月 8 日 附表一: 招标公告附表 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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