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宁市孔雀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22号内
- 规模: 孔雀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总体布局由取水工程、补水工程、水生态工程、自动化工程、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共五部分组成 ; 1)取水工程:本工程水源为邕江水,取水流量为0.07m³/s,最大提水净扬程为17.46m,采用岸边竖井式泵井加压至荔园山庄现有水池中,因此需在邕江边修建泵井1座(配套进口沉沙池、连通涵管和拦污栅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22号内 ; 孔雀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包含取水工程、补水工程、自动化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生态工程,通过人工干预措施,使孔雀湖生态系统保持长期稳定 ; 孔雀湖水环境提升工程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9
项目详情
孔雀湖水环境提升工程
包含
取水工程、补水工程、自动化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生态工程
,通过人工干预措施,使孔雀湖生态系统保持长期稳定
。
孔雀湖水环境提升工程 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1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
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 (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
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
4.
信誉要求:
(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2)在最近
3
年(开标之日前
3
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被《信用中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信用中国(广
西)》
(
http: //www. gxcredit. gov. cn)
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
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
1)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
“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
2)技术负责人:持有
中级或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3)质量管理员:持有
初级或初级
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6.
其他要求
(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 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
2)招标人
其他
约定:
①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被列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黑名单记录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记录为准)。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有弄虚作假、围标或串标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投标。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必须满足
招标公告
“
3.1资质条件
”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质量管理员
、
安全管理员
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