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城东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项目名称: 合浦县城东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项目地址: 合浦县廉州镇城东新区
- 规模: 一)望州坪四号地块西侧道路工程(边防大队北侧道路至龙门江水库):建设道路长253.44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浦县城东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GXJD-2019(ZB)-033 建设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城东新区 建设规模:(一)望州坪四号地块西侧道路工程(边防大队北侧道路至龙门江水库):建设道路长253.44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 ;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的总承包招标: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望州坪四号地块西侧道路、南北高速西侧道路、祥东金泰城北侧道路、站前路(东环大道至湖东路)道路、公园路(东环大道至湖东路)道路、公安局新址南侧道路、合浦县第一中学新址南侧道路工程(东环大道至湖东路)、合浦县第一中学新址西侧道路、合浦县南北高速交迎宾大道路口西侧环境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水道整治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19-08-29
- 开标时间: 2019-08-29
项目详情
合浦县城东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浦县城东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
工程
已由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合浦县城东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发改字【
2019
】
1
94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合浦县市政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R
设计、
R
采购、
R
施工、
R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浦县城东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
GXJD-2019
(
ZB
)
-033
建设地点:
合浦县廉州镇城东新区
建设规模:
(一)望州坪四号地块西侧道路工程(边防大队北侧道路至龙门江水库):建设道路长
253.44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二)南北高速西侧道路工程(迎宾大道至龙门江水库):建设道路长498.0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1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三)祥东金泰城北侧道路工程(东环大道至科园路):建设道路长619.87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四)站前路(东环大道至湖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道路长647.94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五)公园路(东环大道至湖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道路长732.48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新建1-4 x 3m箱涵长75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六)公安局新址南侧道路工程:建设道路长320.006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七)合浦县第一中学新址南侧道路工程(东环大道至湖东路):建设道路长692.23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新建1-3 x3m箱涵长40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八)合浦县第一中学新址西侧道路工程(站前路东延线至县政务中心新址南侧路延长线):建设道路长769.146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新建1-3 x3m箱涵长55米,铺设排污、排水管道。(九)合浦县南北高速交迎宾大道路口西侧环境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1051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广场铺装、景观绿化及亮化、亭子和公厕等其他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9
736
.
9
0
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5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的总承包招标: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
望州坪四号地块西侧道路、南北高速西侧道路、祥东金泰城北侧道路、站前路(东环大道至湖东路)道路、公园路(东环大道至湖东路)道路、公安局新址南侧道路、合浦县第一中学新址南侧道路工程(东环大道至湖东路)、合浦县第一中学新址西侧道路、合浦县南北高速交迎宾大道路口西侧环境提升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水道整治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施工(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
2.3
本项目
□
要求
R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
要求
R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
乙
级
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
2013
﹞
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
﹞
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道桥类
或市政类
高级职称。
3.2.4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且证件状态为启用状态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且证件状态为启用状态
。
3.3
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项目总投
资不少于
1
亿元的
市政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项目总额不少于
1
亿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
2013
﹞
17
号和桂建管﹝
2014
﹞
25
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5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xzbtb.cn
),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其他技术资料,其他技术资料以电子光盘的形式发放。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交易中心现场领取电子光盘(网上报名回执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5
日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9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支付至合同价的
80%
,结算经当地政府审计部门审定后
30
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http://www.gxcic.net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xzbtb.cn
发布。
9、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5678542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合浦县住建局
0779-7206183
12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合浦县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路
8
号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59
号凤岭新新家园
A
区
2
栋
8
楼
邮
编: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蒋东敏、范栩瑞
电
话:
0779-7195302
电
话:
0771-5389203
传
真:
传
真:
0771-538935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jdgczx@163.com
2019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