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宾阳县南河石狗江河段整治工程水美乡村试点项目
- 项目地址: 宾阳县南河石狗江河段
- 规模: 治理河长2.33KM,新建水系连通工程包括取水控闸1座及补水管道1.795KM、溢流堰1座,清淤疏浚0.27KM;新建人文景观工程包括石狗江生态廊道及码头水乡、求知书香、耕读稻香、墨池荷香4个景观节点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宾阳县南河石狗江河段 ; 宾阳县南河石狗江河段整治工程(水美乡村试点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 ; 治理河长2.33KM,新建水系连通工程包括取水控闸1座及补水管道1.795KM、溢流堰1座,清淤疏浚0.27KM;新建人文景观工程包括石狗江生态廊道及码头水乡、求知书香、耕读稻香、墨池荷香4个景观节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28
项目详情
宾阳县南河石狗江河段整治工程(水美乡村试点项目),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
治理河长 2.33KM,新建水系连通工程包括取水控闸1座及补水管道1.795KM、溢流堰1座,清淤疏浚0.27KM;新建人文景观工程包括石狗江生态廊道及码头水乡、求知书香、耕读稻香、 墨池 荷香 4个景观节点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家
。
(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