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生产用电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生产用电配电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贺州市天贺大道与民丰西路交汇处西北侧A-01地块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787.59平方米,约合61.18亩
- 范围: E4511002871002651001报建号(如有):无建设地点:贺州市天贺大道与民丰西路交汇处西北侧A-01地块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787.59平方米,约合61.18亩 ; 总建筑面积74069.7平方米,其中:E1、E2、E3标准化厂房面积合计39059.82平方米,E4、E5、E6、E7、E8标准化厂房面积合计34967.08平方米,大门42.8平方米 ; 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生产用电配电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载列为准,技术要求以《施工图设计》载明为准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生产用电配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贺发改工业〔
2020
〕
80
号)、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发改工业〔
2020
〕
152
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工业〔
2021
〕
52
号)、
项目代码:
2020-451100-47-01-044398
(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贺州天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E4511002871002651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
贺州市天贺大道与民丰西路交汇处西北侧
A-01
地块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40787.59
平方米,约合
61.18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
74069.7
平方米,其中:
E1
、
E2
、
E3
标准化厂房面积合计
39059.82
平方米,
E4
、
E5
、
E6
、
E7
、
E8
标准化厂房面积合计
34967.08
平方米,大门
42.8
平方米。新建
35kV
变压器
SCB13-1000kVA/35kV 1
台;新建
35kV
变压器
SCB13-1250kVA/35kV 1
台;新建
35kV
变压器
SCB13-2000kVA/35kV 2
台;新建
35kV
变压器
SCB13-2500kVA/35kV 1
台;新建高压进线柜
4
台,新建高压
PT
柜
4
台,新建高压出线柜
4
台
;新建低压柜共
28
面,低压直流屏
4
面;新建
35kV
高压电缆
YJV22-26/35kV-3
×
50
共
911
米。
其他配套内容为:装饰装修工程、厂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硬化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
合同估算价:
478.058
万元
要求工期:
40
日历天,定额工期
40
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2016
)》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描述
范围内的生产用电配电工程施工
,
具体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载列为准,技术要求以《施工图设计》载明为准
。
标段划分:
标段
(
包
)
编号:
E4511002871002651001001
,
标段
(
包
)
名称: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生产用电配电工程
设计单位:
广西真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四
级以上
(
含
四
级
)
资质。
【备注:
1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
、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
2
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
/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
含本级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2016
﹞
70
号、桂建管〔
2019
〕
26
号和桂建管〔
2020
〕
11
号文除外
)
。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
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符合桂建管﹝
2016
﹞
70
号、桂建管〔
2020
〕
11
号文除外
)
。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6.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
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生产用电配电工程
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的
2
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
(
扣除暂列金额
)
的
10%(
最高不超过
30%
,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80%~90%
,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贺州)
(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774-5137818)
。
11.
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
CA 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开标签到将只能采用专职投标人个人 CA 锁签到,请相关单位及时办理个人 CA 锁,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单位,请联系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4-5268001。
12.
联系方式
202
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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