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等外交通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3693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等外交通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编号
- 项目地址: 桂平市内
- 规模: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等外交通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1项, 计划工期: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模式,计划总工期1278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8月25日,竣工日期预计为2027年2月23日,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平市内 工程规模: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等外交通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1项, 计划工期: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模式,计划总工期1278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8月25日,竣工日期预计为2027年2月23日,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 招标范围:对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等外交通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涉及的水利水电设施进行复(改)建设计及建设,标段投资额约为923.89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6
项目详情
工程建设地点: 桂平市内
工程规模: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等外交通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EPC ) 1项,
计划工期: 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设计 - 采购 - 施工)模式,计划总工期 1278 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竣工日期预计为 2027 年 2 月 23 日,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 。
节点工期 : ①自签订合同后4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施工图纸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提交;②监理单位发出进场通知后 5 天内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保险的缴纳、项目部及机构人员的组建、签订施工检测合同及其他开工准备资料的报批); ③202 6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项目主体项目的安装及施工; ④202 7 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招标范围: 对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等外交通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EPC ) 涉及的水利水电设施进行 复 ( 改 )建设计及建设, 标段投资额约为 923.89 万元。
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设计资质
①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
:
②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
级以上
(含叁级) 资质;具有省级或省级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 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本
项目投标截止之
日止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需附以下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或
中标通知书
);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
完成
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需附以下材料:①
合同协议书和
验收证明资料
)。
3.2 本次招标
接
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 个,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
(
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
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
级以上
(含叁级) 资质
;设计负
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施工单位其
资质等级应
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含叁级) 资质,且具有省
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
责人
(项
目
经理
)、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
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
和
各
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参
与
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
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
范
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
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