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3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宾市发布时间:2022-07-12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3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
  • 规模: 一片区: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共61.3759公顷,预计新增水田面积为58.4128公顷,新增水田比例为95.29
  • 范围: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3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含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内容的所有服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 概况: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3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YHLBXB2022-G2-001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12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 3 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同意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 3 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 水)项目 立项的批复 (兴自然资函〔 202 2 91 兴自然资函〔 202 2 91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来宾市宾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社会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采购、 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 3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YHLBXB2022-G2-001

建设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一片区: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共 61.3759公顷,预计新增水田面积为58.4128公顷,新增水田比例为95.29%。

二片区: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共 35.0970公顷,预计新增水田面积为33.4187公顷,新增水田比例为95.22%。

投资估算价: 2857.45 万元, 其中 设计及估算编制费: 63.53万元 建安施工费及设备购置费 2793.92 万元 不可预见费: 126.44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准备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0天(日历天), 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日期至终验日期为准。

其中: 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验收工期 300 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2年 9 2023 8 月。

2.2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等3个村一片区、二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 和施工图设计 (包含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内容的所有服务) 、采购、 施工的工程总承包 全部内容

注:本项目招标中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标文件,只作为中标依据,最终以审批的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①具备 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3.2项目业绩要求: 2017 年起至今承担过土地综合整治或旱改水或土地开垦项目施工业绩。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规划或土地管理类或测绘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项目经理: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 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5 其他要求:

①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 管理班子各成员 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证或上岗证。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除外),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 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附其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书)。

3.4 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由潜在投标人的账号及密码或企业 CA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 来宾 )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2 10: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08 12 10 00 ,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 ,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 来宾 )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网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0772-421809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宾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标准厂房 B区兴宾区 地址: 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 A区2304栋

工管委办公楼 5楼 2-4层

联系人:潘工 联系人: 莫玉帅

电话: 0772-4231287                             电话:0772- 4220300

2022 07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