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南站修作业场迁建工程车辆设备(CL-2包件)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4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宁南站修作业场迁建工程车辆设备CL2包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3-10

项目详情

南宁南站修作业场迁建工程车辆设备( CL-2 包件)

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2479

1 .招标条件

南宁南站修作业场迁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南站修作业场迁建工程的批复》(宁铁计函 [2020]30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更新改造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车辆设备重新招标流标,根据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予以第三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位于南宁南站内,本工程主要是将既有南宁南站修作业迁建至南宁南货场,新建站场线路及配套设施。改造既有 H9 道,新建 3 线 18 台位的站修库( 214m × 25.4m ),库内设 2 条站修线、 1 条存车线,有效长分别为 363m 367m 448m ;改造既有货 9 道仓库作为材料库、配件加修间、空压间等辅助生产用房;在新建道岔 Z1# H6# 之间直线段上设置 AEI 车号识别系统。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22 2 14 日至 2022 2 21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 ),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22 3 10 9 0 分至 2022 3 10 9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2-03-10 09:30:00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包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显示下载包件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 )、铁路建设工程网( .cn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人: 黄健

话: 0771-2736755

真: 0771-2736755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 21

9.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503300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 0771-2724418 2724418 (传真), 8:00-12:00,14:30-18:00

招标人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2 2 14

招标公告附表:

南宁南站修作业场迁建工程车辆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及地点

CL-2 包件:起重机

1

双梁桥式起重机

10t-23.2m-7.5m

2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 桥式起重机 A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安装单位须持有 有效期内 桥式起重机 B 级或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3.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 2018 年以来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4.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至少 2 2018 年以来供货业绩( 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及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评价);

5. 投标人提供 2019 年和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6. 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地点: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