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报告编制前期勘测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
- 规模: 治理范围为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刘家村至禄坊村段,为桂江上游漓江河段,治理河道总长2.592km
-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 2.2工程规模:治理范围为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刘家村至禄坊村段,为桂江上游漓江河段,治理河道总长2.592km ; 新建防洪堤1.16km,维修加固防洪堤1.432km,维修加固护岸0.8km;新建防洪排涝闸1座,新建排涝泵站4座;附属建筑物包括新建下河步级5处、新建穿堤管2处、改造灌溉抽水泵站2座 ; 准) 编制范围: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报告编制、前期勘测设计等内容,具体如下: 2.2.1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2.3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勘察(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勘察(测)、概算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2.3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 2.3.1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按国家、水利部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结束后20日内提交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协助招标人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本招标项目作为1个标段,为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报告编制、前期勘测设计服务等内容,通过审批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9
项目详情
2.1工程建设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
2.2工程规模:
治理范围为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刘家村至禄坊村段,为桂江上游漓江河段,治理河道总长
2.592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1.16km,维修加固防洪堤1.432km,维修加固护岸0.8km;新建防洪排涝闸1座,新建排涝泵站4座;附属建筑物包括新建下河步级5处、新建穿堤管2处、改造灌溉抽水泵站2座。
(最终建设内容以实际批复为准)
编制范围: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报告编制、前期勘测设计等内容,具体如下:
2.2.1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2.2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专题报告编制服务,专题编制工作范围
(具体以项目实际专题为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2.3
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
)
勘察
(测)、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包括勘察
(测)、概算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2.3
服务期限:
80日历天,其中:
2.3.1
可行性研究阶段
:在合同签订后
2
0日内,按国家、水利部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结束后
2
0日内提交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协助招标人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3.2
专题
报告阶段:
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内完成
编制。(与可研报告同步进行)
2.3.3
初步设计阶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2
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送审工作
;
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
20
天内提交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并协助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3.4
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控制价编制阶段
: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大,具体实施可能分段实施,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段和实施时间,编制实施段的施工图和工程预算控制价(施工图需提供PDF及CAD电子版,工程预算控制价需提供软件版及电子标格式),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预算控制价财审及项目招标工作。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标准、规程要求并确保相关前期工作通过相关
审查,最
终获得相关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
2.5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作为
1
个标段
,
为
广西桂江等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雁山区奇峰河河口水闸、泵站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专题报告编制
、前期
勘测
设计服务
等内容,
通过审批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
。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同时具备:
①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
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甲级
资质
、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灌溉排涝
)专业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
2
年~
202
4
年
)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为
准。
(新设立的企业
只需要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当年的,则提供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财务会计报表。
)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开标之日前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
①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中国(广西)》(
http://xygx.fgw.gxzf.gov.cn
)列为受惩名单,受惩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岗人员,并持有
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拟投入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不同职
务。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
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或者专业
大类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
业为准
)。
(2)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自行配置。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扫描件必须清晰)。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主要人员必须
提供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半年内任意连续
3个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及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
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