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
- 项目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
- 规模: 一)红树林修复:对西村岛北侧退化程度较轻的红树林实施现有红树林修复面积29.57公顷;在宜林滩涂实施退养还红,开展红树林恢复工程,红树林宜林地种植面积36.41公顷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09
项目详情
工程建设地点: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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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规模:
(一)红树林修复:对西村岛北侧退化程度较轻的红树林实施现有红树林修复面积
29.57公顷;在宜林滩涂实施退养还红,开展红树林恢复工程,红树林宜林地种植面积36.41公顷。(二)岸线生态整治:龙门港北侧对尚未利用的0.96公里岸线进行基底改造与生境恢复,对0.81公里现状硬质海堤进行生态化改造。(三)潮汐通道整治:在龙门岛与西村岛之间实施潮汐通道疏通,面积15.92公顷。拆除龙门岛与西村岛相连的2处堤坝,将其升级改造为桥梁,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水利安全等需求。(四)海岸带环境整治:对龙门岛与西村岛之间水道进行环境整治,清理水道中的生产生活垃圾,整治面积27.85公顷,提升水道海岸带环境。(五)海岛生态整治:针对龙门岛北侧大竹山、小竹山、炮角台、鲎箔墩四座海岛实施生态修复,清退岛上现状养殖,进行植被种植,打造适宜鸟类觅食的浅滩湿地。规划海岛生态整治区域面积4.51公顷。(六)生态评估及监管体系建立:在龙门港近岸海域布设多功能波浪监测浮标和多功能水质监测浮标1套,建立一套龙门港生态修复评估与预警监管系统。
服务期限:
3
0
日历天(
以业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之日起计算)
;售后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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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
1)
项资质:
(
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