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9
项目详情
|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一)
: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号泊位工程
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号泊位工程
位于
防城港东湾东岸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
新建
1
个
2
0万吨级
散货
泊位。
(
1)放流规模
增殖
放流数量:
黄鳍鲷
120万尾、真鲷120万尾、紫红笛鲷120万尾、长毛对虾6000万尾、墨吉对虾6000万尾、拟穴青蟹150万尾、马氏珠母贝450万尾
。
放流苗种规格为
:
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
全长
≥40mm,
标志鱼全长
≥
8
0mm
,
长毛对虾、
墨吉对虾
苗种体长
≥10mm
、拟穴青蟹
头胸甲宽
≥
8
mm
、
马氏珠母贝
壳长
≥10mm
。每年标记一种鱼类,其中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标志鱼数量均不少于
10000尾。
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
90%。
(
2
)
实施地点
本项目
拟
增殖放流地点
:鱼苗、对虾苗选择珍珠湾农渔业区海域(防城港市大竹山村附近海域)放流。拟穴青蟹、马氏珠母贝苗宜选择防城港北仑河口红树林海洋保护区海域(防城港市江山乡石角村附近海域)放流
。增殖放流实施时
,
放流地点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
3
)
招标范围
根据《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实施方案
》实施渔业
生态
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
标志放流、
增殖放流及宣传、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
4
)
进度要求
2024年、2025年、2026年,每年实施1次增殖放流,2024年8月~10月实施第一批放流工作,2025年、2026年放流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8月。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具体投放时间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
5
)
质量
要求
增殖放流苗种必须提供合法的水产苗种检疫证明。
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
20号)的
本地种的原种或其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①感观要求
虾苗:大小均匀,体色正常、甲壳光洁、附肢完整、健康、无畸形、活力强。
贝苗:体形匀称,体色正常,大小一致,无损伤,无畸形。
拟穴青蟹苗:大小均匀,外壳清洁,健康强壮,活动状态良好,附肢完整无伤残,无病症,无畸形。
鱼苗:体形匀称,体色正常,大小一致,游动活泼,无损伤,无畸形。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成活率90%,伤残率和体色异常率之和<5%。拟穴青蟹苗死亡率与伤残率之和≤10%。
③疫病:疫病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中《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贝类产地检疫规程》相关要求。
鱼类:检疫刺激隐核虫病。
甲壳类:检疫白斑综合征、十足目虹彩病毒病、虾肝肠胞虫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传染性肌坏死病。
贝类:检疫牡蛎疱疹病毒病。
拟穴青蟹苗白斑综合征病毒(
WSSV)不得检出。
④药物残留: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它药物残留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的要求
。
(二)
: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2
号泊位工程
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2号泊位工程
位于
防城港东湾东岸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
新建
1
个
2
0万吨级
散货
泊位。
(
1)放流规模
增殖
放流数量:
黄鳍鲷
135万尾、真鲷135万尾、紫红笛鲷135万尾、长毛对虾7500万尾、墨吉对虾7500万尾、拟穴青蟹165万尾、马氏珠母贝300万尾。
放流苗种规格为
:
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
全长
≥40mm,
标志鱼全长
≥
8
0mm
,
长毛对虾、
墨吉对虾
苗种体长
≥10mm
、拟穴青蟹
头胸甲宽
≥
8
mm
、
马氏珠母贝
壳长
≥10mm
。每年标记一种鱼类,其中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标志鱼数量均不少于
10000尾。
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
90%。
(
2
)
实施地点
本项目
拟
增殖放流地点
:鱼苗、对虾苗选择珍珠湾农渔业区海域(防城港市大竹山村附近海域)放流。拟穴青蟹、马氏珠母贝苗宜选择防城港北仑河口红树林海洋保护区海域(防城港市江山乡石角村附近海域)放流
。增殖放流实施时
,
放流地点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
3
)
招标范围
根据《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2
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实施方案
》实施渔业
生态
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
标志放流、
增殖放流及宣传、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
4
)
进度要求
2024年、2025年、2026年,每年实施1次增殖放流,2024年8月~10月实施第一批放流工作,2025年、2026年放流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8月。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具体投放时间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
5
)
质量
要求
增殖放流苗种必须提供合法的水产苗种检疫证明。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
20号)的本地种的原种或其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①感观要求
虾苗:大小均匀,体色正常、甲壳光洁、附肢完整、健康、无畸形、活力强。
贝苗:体形匀称,体色正常,大小一致,无损伤,无畸形。
拟穴青蟹苗:大小均匀,外壳清洁,健康强壮,活动状态良好,附肢完整无伤残,无病症,无畸形。
鱼苗:体形匀称,体色正常,大小一致,游动活泼,无损伤,无畸形。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成活率90%,伤残率和体色异常率之和<5%。拟穴青蟹苗死亡率与伤残率之和≤10%。
③疫病:疫病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中《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贝类产地检疫规程》相关要求。
鱼类:检疫刺激隐核虫病。
甲壳类:检疫白斑综合征、十足目虹彩病毒病、虾肝肠胞虫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传染性肌坏死病。
贝类:检疫牡蛎疱疹病毒病。
拟穴青蟹苗白斑综合征病毒(
WSSV)不得检出。
④药物残留: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它药物残留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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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一)资质条件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
)
业绩要求:无。
(
三
)人员要求
(
1)项目
负责人
:
1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职称证书专业为港口工程类)
;
(
2)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职称证书专业为港口工程类)
;
(
3)安全负责人:1 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四
)
财务能力:
(
1)
提供最近三个年度(
202
1
年
度
~
20
2
3
年
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
2)
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情况。
(
五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投标人没有列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
失信
企业黑名单
。
( 六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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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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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异议与投诉 | |||||||||||||||||||||
|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xygcg.ejy365.com/)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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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交易服务单位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 |||||||||||||||||||||
|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771-25319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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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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